为了规范教学活动,强化考试与试卷管理,结合延安大学教务处《延安大学考试管理规程》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试卷与作业保存的范围
试卷与作业保存的范围包括正常通过笔试进行的考试、考查课程的试卷,每门课程的作业。重修试卷、外校借读生试卷、插班学习的成教生、进修生试卷于作业单独归档,不列入试卷分析范围。重修生、借读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学籍库,成教生、进修生成绩由学院单独保存,不进入学籍库。
二、试卷于作业归档的方式
1、试卷与作业由学院统一保存。
2、试卷在评阅记分后应由任课教师(教研室)及时移交学院教学秘书处存档,学院造册登记。
3、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分教学班进行保存,学院应组织有关人员或教师在本学期结束后三周内整理完试卷,集中保存于学院教学档案室。
4、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盒按教学班分装试卷,并按试卷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
5、试卷与作业实行盒装保存,不统一装订。试卷盒内所装材料为:
(1)永久性教学档案:依次为延安大学试卷封皮、卷内目录、试题审批单、考场记录单、试题原件、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考查成绩表、延安大学考试成绩分析报告。
(2)长期性档案:即按所附成绩表的学生顺序由小到大排列的试卷。(学生毕业三年后可销毁)
(3)作业按照教学班为单位,依学生的学号顺序保存。(学生毕业三年后可销毁)
三、试卷检查
1、学院要组织对已经归档的试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凡出现试题漏改、标准把握不一致、成绩统计错误、归档不合要求等严重问题,视情节扣发事故责任人年终津贴,并在学院内通报批评。属重大教学事故者,报请学校研究处理。
2、学院每学期都应组织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对试卷和作业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每一套试题、每一份试卷和作业规范准确,不出任何问题。
四、试卷查阅
1、教师查阅试卷合作业,需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并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
2、学生如对成绩和试卷批阅、作业批改有疑问,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后,可在原任课教师的陪同下查阅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