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为加强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结合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学生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方案》,提高学院党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帮助学生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学院学生党员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学院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院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发展。
二、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了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计划、有措施,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促进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组 长:党子奇
副组长:杨绍固
组 员:刘 鑫 郭小良 汪东锋 祁 迪 张伟平 温鹏升 李朝琴
三、具体措施
(一)学生党员轮训制度
本制度主要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员、支部书记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讲座、课程培训、思想交流等,提醒党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生党员联系班级制度
采取“班级推荐、支部审核、党委审批”的方式选拔出一批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素养过硬、群众基础较好、综合能力突出的班级党员联络员。班级党员联系员代表学院学生党支部深入班级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考察班内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具体情况,引导同学学习理论知识,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做好班级学生党建工作,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带动其他同学进步。
(三)学生党员联系宿舍制度
学生党员负责做好所联系宿舍所有学生的教育和情况了解工作,进行信息搜集和反馈,做到“周通报、月评比、季点评”,妥善处理所在宿舍发生的各种问题。遇到特殊情况或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年级辅导员及学院党委汇报。
(四)学生党员承担学生工作制度
学生党员要积极参与到各项学生工作中去,配合其工作的开展,引导广大学生投身各项集体活动,为活跃学院的文化氛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学生党员值班巡视制度
在节假日、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毕业生离校等一些特殊场合中对学生上课、自习、卫生和在宿舍休息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保证正常秩序的维护。
(六)学生党员集体谈话制度
在发展对象加入党组织之初、预备党员转正之时和学生党员离校之前,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等对学生党员进行集体谈话,帮助学生党员及时、有效的调整自己的心态,为下一阶段的学习、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学生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对于学习成绩下降、情绪波动较大或生活出现其他问题的学生党员由学院党委书记以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对学生党员进行诫勉谈话,或由书记授权组织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对有关学生党员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学生党员调整心态,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党性修养,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先进性作用。
(八)学生党员佩戴党徽制度
学生党员参加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的校内外党、团活动时,均应佩戴党徽。学生党员不按规定佩戴党徽者,由学生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教育无效,预备党员应予延长预备期,正式党员应给予相应处理。
(九)学生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制度
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由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志愿活动,积极投身于义务献血、助残、敬老、环保公益宣传、校园美化等公益活动,树立奉献、友善、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每名学生党员每学期应参加三次及以上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把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项长期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学生党支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抓具体落实。
(二)建立榜样示范机制
推行挂牌活动,让学生党员亮牌示范,接受监督;开展宣誓承诺活动,学生党员签订承诺书,向学生党支部和全班同学宣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誓言。
(三)建立评价激励机制
本方案配合《3308维多利亚优惠大厅党员先锋岗考核方案》使用,学生党员参照考核方案,每学期总结汇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学生党支部要结合考核方案对学生党员进行评分排名,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党员报学院党委进行表彰。
中共延安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